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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装新标准实施两月几成空文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5-24 05:45:18 阅读: 来源:书包厂家

核心提要:经过了一年过渡期和两个月的强制实行期,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建议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8401-2010),现几乎成为空文。

10月11日,记者调查济南童装批发市场和品牌童装店发现,批发市场大部分童装店仍在售不合格产品,仅有少数品牌童装店执行了新标准。工商、质监等部门表示,目前尚未接到童装新标准的相关通知,对市场上的违规情况暂时无法查处。

●记者探访

市场多售不合格童装

据了解,新实施的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中,对消费者影响最大的是对婴幼儿服装标准的修改:其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的“婴幼儿”年龄从0至24个月扩大到了0至36个月,适用身高由80厘米及以下改为100厘米及以下。这意味着0至3岁的婴幼儿纺织用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。

但11日记者调查发现,新规范几成空文,仅位于济泺路的太阳城儿童用品大世界中,大部分童装店所售商品均未执行新规。在多数童装店里,翻看衣服上的“合格证”,记者发现不管几岁幼儿的产品大都是B类,其他C类、一等品等标注五花八门。“你放心,衣服质量肯定没问题,都是纯棉的”,在太阳城入口附近,一名导购员见记者查看标牌,特意说。在其所售的一件红色童装标牌上,记者看到产品等级标注为C类,其他只有简单的成分含量和厂家信息。

在不少童装店内,记者更是发现产品标牌上没有等级标注和成分含

量,只有简单的“一等品”标注,有的童装甚至全为英文标注,完全不符合新标中的“婴幼儿用品、A类、GB184012010”规范标注。在太阳城二楼“宝贝密语”童装店,导购员对店内量的 B类及无标注童装解释,她知道童装新标准的规范,但“现在除了个别品牌店能做到,大部分还都是老产品”。而更多的童装店老板对新标准还未知情。也有知情的童装店负责人表示,生产、销售等环节都需要对新标准有一个适应过程,“再过一年左右执行到位差不多”。

而在市区一些小型童装店内,记者也是发现了同样的不合格产品,合格证标牌上的标注五花八门,但均不符合新的规范标注要求。

记者调查发现,童装品牌店在新标准执行方面到位得多。在纬一路ABC童装店,记者随机查看了数十件2-3岁的童装产品,发现合格证标准均严格按照“婴幼儿用品、A类、GB184012010”规范执行了。该店工作人员表示,2012年8月1日,新标准刚实施时,因为有一段库存消化期,暂时没有执行到位。而如今库存已消化完毕。“品牌店大多都会按照规定执行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。调查中,记者也部分证实了其说法。泉城路、玉函路等附近的品牌童装店内,记者均未发现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情况。

●专家分析

新标准执行难原因多

对于童装新标准执行的不理想。相关专家认为,童装新标准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,原定于2011年8月1日实施,但考虑到纺织产品生产周期长,库存大,工信部特将该标准延期实施。

尽管给了一年的过渡期,但是,该标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诸多问题。究其原因,专家分析,主要在于有关部门对新标准宣传不到位,一些生产、销售企业对新标准不清楚,不了解,甚至不知道国家出台了新标准,导致该标准在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实施。另外,一些生产、销售企业基于经济利益目的,抱有侥幸心理,继续生产、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。“其实,国家之所以给了一年的过渡期,就是要求企业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进行技术设备更新或产品调整。把已

经进入生产流程和已经生

产出的产品做最后的生产或销售处理,不得再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。而一些生产企业以为在新标准实施前可以继续生产,导致在新标实施以后,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无法在市场上短期内消除。”

专家建议,要尽快将新标准落实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,最主要的手段还是要加强产品质量执法力度,坚决查处和处理违反产品新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。按国务院职能划分,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要负责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。因此,两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,对各自管理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严格执法。消费者如果发现市场有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童装,也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举报、投诉,让违法者无处藏身。

●相关部门

未接到通知查处无根据

11日,就市场调查情况,记者联系到济南市工商局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其并未接到有关新实施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的通知,“工商部门是监管商品流通领域,而产品标准和质量应该属于别的职能部门管理”。

济南市质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,其也未接到新实施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的通知,“我们这是负责投诉、举报的。”对于在市场上出现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童装,济南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,此已属于对流通领域的管理,而质监局则是负责监管生产领域的。“欢迎将生产领域的相关投诉反映给我们。”

之前接受采访时,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新标准的出台是好事情,早就应该实施这样的标准了,现在市场上很多不合格产品在售,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。但是,新标准毕竟刚刚颁布两个多月,等落实到具体执行部门可能还得等上一段时间。

至于如何处罚那些违规商家,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需接到通知后按规定办事。其建议记者查询新实施的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中对监管执行是如何规定的。

●延伸调查

对童装新标准很多家长不知情

11日,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购买婴幼儿服装的顾客,关心服装安全级别的人很少,更多的家长只在乎衣服材质是否为纯棉及手感,最重要的安全问题往往被忽视。“一般都还行,我先看款式是否喜欢,再摸摸衣服的质地怎样,然后价格合适就会买。”在纬一路一家童装店内,市民孙女士如此表示。她给孩子买衣服主要靠经验,很少关注标牌,对于“A类”、“B类”、“C类”,更不清楚具体指的是什么。“国家对婴幼儿服装质量作出强制规定,这是一件好事,但对于违反者,也应该有强硬的处罚措施,”采访中,也有市民表达了自己的担忧,“婴幼儿服装的分类标签太容易伪造或仿造了,如果只看标签购买,我觉得还是不放心。给宝宝买衣服,我会按照自己的标准来,挑选那些更柔软,更透气以及没有异味的产品。”“新标准要求2到3岁的孩子服装也要按照2岁前的标准生产,无疑是提高了生产成本,厂家要回本会不会让这部分甚至所有童装都涨价呢?”也有市民表达了如此担忧。

相关链接:

给宝宝买衣服要挑“A类”

对于普通市民而言,要鉴定衣服的成分显然不现实,那么该怎样给宝宝挑选到安全的服装?相关专家表示,在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8401-2010)中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年龄范围从24个月以内或身高80厘米以下的婴幼儿扩大为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0厘米以下的婴幼儿。

市场上不少衣服的标签鱼目混珠,普通人买衣服看服装标牌,不是看执行标准,而只是看生产厂家是否规范。但专家建议,对童装质量最直观简单的鉴别方法就是:一定要看准“A类”。

对于版本,专家提醒,只有GB18401-2010是新标准。根据规定,标签上是GB18401-2003的婴幼儿服装应重新返厂进行检验,合格后方能销售。而标注的GB18401-2006、2008的标准属无效版本,不宜购买。

专家还提醒,在给孩子选购服装时,要选天然纤维的材质,颜色以浅色为主,有金属件装饰的尽量少选,以免刺激儿童特别是婴幼儿稚嫩的皮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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